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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口岸服务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

2024-10-14 10:00     来源:桂林市商务局     作者:桂林市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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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口岸服务中心

2023年度单位决算


    


第一部分:桂林市口岸服务中心概况

一、本单位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桂林市口岸服务中心2023年度单位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十:预算绩效自评情况表

第三部分:桂林市口岸服务中心2023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桂林市口岸服务中心概况

一、单位职责

(一)依照国务院《地方口岸管理职责范围暂行规定》负责桂林航空口岸协调、服务工作;

(二)贯彻落实国家口岸工作的相关政策;

(三)协助拟定桂林口岸开放和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四)配合落实桂林口岸通关便利化的相关政策措施。二、机构设置情况

桂林市口岸服务中心属商务局二层机构,是公益一类的事业单位,经费形式自收自支(经费全额保障)。编制人数5人,管理岗5人,退休人员3人。实有人数5人,其中8级2人、9级2人、10级1人。

第二部分:桂林市口岸服务中心2023年度单位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十:预算绩效自评情况表

此部分另附表格,详见附件:桂林市口岸服务中心2023年度单位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桂林市口岸服务中心2023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单位2023年度收入总计83.34万元, 与2022年度决算数105.93万元相比,减少22.59万元,下降21.33。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1.40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34.53万元,下降32.60,主要原因是财政压减支出。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94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1.94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年新增项目。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无变化。

4、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2年度决算数无变化。

5、经营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2年度决算数无变化。

6、其他收入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较2022年度决算数无变化。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无变化。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无变化。

(二)本单位2023年度总支出83.34万元,其中本年支出83.34万元,  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22.59万元,下降21.33。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49.88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以及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27.01万元,下降35.13,主要原因是财政减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89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养老保险、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发放离休人员离休费、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等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1.90万元,增长12.03,主要原因是实际缴纳减少

3、卫生健康支出2.94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2.74万元,下降48.24,主要原因是实际缴纳减少

4、城乡社区支出11.94万元,主要用于财政拨款项目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1.94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22年无此项支出安排。

5、住房保障支出4.69万元,主要用于缴纳住房公积金的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2.88万元,下降38.04,主要原因是实际缴纳减少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桂林市口岸服务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1.40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34.53万元,下降32.60。其中:基本支出62.67万元,项目支出8.74万元。

桂林市口岸服务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66.04万元,支出决算为71.4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12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9.88万元

1、事业运行年初预算为46万元,支出决算为49.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43%,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主要用于保障日常运行基本支出及项目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89万元

1、事业单位离退休年初预算为2.98万元,支出决算为4.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0.27%,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是增加退休人员生活补助。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相关经费。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年初预算5.87万元,支出决算6.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64,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及缴费基数调整。主要用于按规定缴纳的养老保险支出。

3、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93万元,支出决算为3.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61。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及缴费基数调整。主要用于按规定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4、残疾人就业年初预算为0.48万元,支出决算为0.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6.67,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是实际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减少。主要用于按规定缴纳的残疾人保障金支出。

(三)卫生健康支出2.94万元

1、事业单位医疗年初预算为3.37万元,支出决算为2.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24%,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及缴费基数调整。主要用于医疗、工伤保险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4.69万元

住房公积金年初预算为4.40万元,支出决算为4.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59,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及缴费基数调整。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2.67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55.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49。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4.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1.69。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是压减支出。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0.42。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增加补助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桂林市口岸服务中心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11.94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1.94万元,增长100%。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1.94万元。

桂林市口岸服务中心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69.22万元,支出决算为11.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25

(一)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11.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25,差异原因:财政资金紧张,未按年初预算批复相关经费。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单位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上年决算数0万元相比,无变化。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比无变化。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比无变化。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上年决算数0万元相比,无变化。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单位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八、预算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3年度6个项目支出开展绩效目标编制申报、绩效自评等绩效管理工作,涉及财政资金20.68万元。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

单位按照《桂林市财政局关于开展市本级预算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市财绩效〔2024〕3号)要求,认真对照项目库入库时设定的绩效目标,通过定量评价和定性分析的方法,从投入、过程、产出、效益四个方面对规定项目进行了绩效自评。

绩效自评项目共6个,涉及财政资金 20.68万元,占单位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6个中3个项目评为一等,占项目总数比例50;1个项目评为二等,占项目总数比例16.67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桂林航空口岸大楼管理人员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96.51分,评级为等,项目执行数为16.47万元。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为桂林口岸航空大楼提供日常保洁、保卫及相关工作,保障了提供给口岸联检单位办公及生活休息基础配套设施正常运行。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单位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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