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收藏
公共资源调用站点
文章分享
桂林市商务局
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桂林市商务局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桂林市商务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十:预算绩效自评情况表
第三部分:桂林市商务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桂林市商务局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有关内外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的发展战略、政策;拟订桂林市对外贸易、外商投资、对外经济合作和内贸流通的政策措施;参与拟订桂林市参与区域经济合作的发展规划;研究提出促进内外贸融合、现代流通方式发展建议。
(二)负责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流通企业改革、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及商贸领域信息化发展;按规定对成品油流通、汽车流通、报废汽车管理、老旧汽车更新、再生资源回收进行监督管理。
(三)拟订全市贸易发展规划,促进城乡市场发展,研究提出引导市内外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措施,指导并组织实施商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和内外贸一体化的区域性商贸物流基地建设工作,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
(四)承担牵头协调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责任,拟订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的政策,推进商务综合执法、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按规定对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承担药品流通行业发展规划、行业标准和有关政策的制定及管理职责。
(五)承担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的责任,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
(六)拟订促进外贸增长方式转变的政策措施,组织实施自治区下达我市的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除粮食、棉花外)进出口计划,指导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指导企业依法取得货物与技术进出口许可证件。
(七)依法监督进出口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出口技术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市促进服务出口和服务外包发展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
(八)贯彻执行自治区对东盟、港澳台地区及日韩的经贸合作发展规划、战略和政策;负责我市与东盟国家有关机构间建立经贸合作机制和与港澳台地区及日韩开展合作与交流工作;负责协调我市参加中国一东盟国家博览会有关的展务、商务出访、来访接待工作及参与推进大湄公河次区域合作、中越“两廊一圈”、泛北部湾等次区域经济合作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全市各种经贸交易会、展销会、展览会、洽谈会。
(九)承担组织协调全市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实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工作的责任;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配合组织产业损害调查;指导协调国外对我市进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应诉及相关工作。
(十)指导全市外商投资和投资促进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定我市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依法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法律法规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指导全市国家级、自治区级、各类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有关工作。
(十一)贯彻执行自治区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和中国公民出境就业管理政策;对境外就业职业介绍机构资格进行认定、审核和监督检查;指导和监督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设计咨询等;负责牵头外派劳务和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依法核准企业对外投资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工作;管理国际无偿援助事务;归口管理对外援助有关事务。
(十二)贯彻执行国家口岸工作的相关政策;根据自治区口岸开放和建设规划,拟订桂林口岸开放和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拟订桂林口岸通关便利化的政策措施;负责指导、协调和管理口岸相关工作。
(十三)负责承办全市商务出国(境)团组的有关审批事项;承办与商务业务相关的外事接待;负责我市外派我国驻外经济商务机构、代表机构人员选派和管理;指导桂林内外贸协会、学会的工作。
(十四)负责全市商贸、流通服务行业安全管理职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商贸、流通服务行业企业安全事故防范措施和安全生产检查,指导、督促对外贸易、出口加工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
(十五)负责全市打击走私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组织开展打击走私的联合专项行动。
(十六)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桂林市商务局是桂林市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属行政单位。
(一)桂林市商务局本级内设12个职能科室:办公室、综合业务科、市场秩序科、市场体系建设科、流通业发展科、市场运行和消费促进科、对外贸易管理科、对外经济和外国投资管理科、口岸管理科、电子商务和信息化科、财务科、人事教育科。
(二)增挂:桂林市人民政府打击走私综合治理办公室。
(三)局属二层机构:桂林市口岸服务中心(为公益一类经费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第二部分:桂林市商务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此部分另附表格,详见附件:桂林市商务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桂林市商务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2年度收入总计3682.75万元, 与2021年度决算数5283.41万元相比,减少1600.66万元,下降30.30%,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679.13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1年度决算数4733.48万元相比,减少1054.35万元,下降22.27%,主要原因是根据财政要求压减支出、调账。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1年度决算数540万元相比,减少540万元,下降100 %,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项目。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1年度决算数无变化。
4、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1年度决算数无变化。
5、经营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1年度决算数无变化。
6、其他收入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较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6.13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没有其他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较2021年度决算数无变化。
8、上年结转和结余3.62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1年度决算数3.80万元相比,减少0.18万元,下降4.74%,主要原因是上缴财政部分结余。
(二)本部门2022年度总支出3682.75万元,其中本年支出3679.13万元,较2021年度决算数5279.52万元相比,减少1600.39万元,下降30.31%。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97.45万元,主要用于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和为完成各项商务工作任务、保障商务事业发展而发生的项目支出。与2021年度决算数1009.03万元相比,减少11.58万元,下降1.15%,主要原因是按财政要求压减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8.58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养老保险、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发放离休人员离休费、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等支出。与2021年度决算数322.82万元相比,增加75.76万元,增长23.47%,主要原因是养老保险支出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130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与2021年度决算数129.06万元相比,增加0.94万元,增长0.73%,主要原因是医疗保险支出增加。
4、农林水支出0.59万元,主要用于扶贫和新农村建设工作经费支出。与2021年度决算数1.13万元相比,减少0.54万元,下降47.79%,主要原因是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部分项目未完成支付。
5、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069.60万元,主要用于为完成各项商务工作任务、保障商务事业发展而发生的上级转移支付项目资金。与2021年度决算数3193.22万元相比,减少1123.62万元,下降35.19%,主要原因是按财政要求对部门预算项目支出进行压减、调账。
6、住房保障支出82.91万元,主要用于缴纳住房公积金的支出。与2021年度决算数84.26万元相比,减少1.35万元,下降1.60%,主要原因是12月份部分住房公积金未能及时完成支付。
7、年末结转和结余3.62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1年度决算数3.89万元相比,减少0.27万元,下降6.94%,主要原因是加大结转结余资金使用力度。
二、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桂林市商务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679.13万元,较2021年度决算数4733.48万元相比,减少1054.35万元,下降22.27%。其中:基本支出1566.32万元,项目支出2112.81万元。
桂林市商务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621.74万元,支出决算为3679.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26.86%。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97.45万元
1、行政运行年初预算为759.45万元,支出决算为890.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7.29%。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是晋级晋档调整工资。主要用于局机关为保证机构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年初预算为30.30万元,支出决算为14.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6.73%,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是按财政要求对部门预算项目支出进行压减。主要用于局机关完成各项商务工作任务、保障商务事业发展而发生的专项支出。
3、对外贸易管理年初预算为30万元,支出决算为4.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97%,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未在2022年度完成支付。主要用于加工贸易产业推进等方面的项目支出。
4、国内贸易管理年初预算为72.13万元,支出决算为11.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87%,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未在2022年度完成支付。主要用于商贸服务业发展、市场运行监测管理、电子商务发展等项目支出。
5、事业运行年初预算为174.26万元,支出决算为76.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4.12%,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是按财政要求对部门预算项目支出进行压减、调账。主要用于局属口岸服务中心保障日常运行基本支出及项目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8.58万元
1、行政单位离退休年初预算为148.68万元,支出决算为154.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60%。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是新增退休人员,主要用于局机关开支离退休经费。
2、事业单位离退休年初预算为0.99万元,支出决算为1.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3.33%,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是新增退休人员。主要用于局二层单位开支退休经费。
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年初预算105.08万元,支出决算110.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61%,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是缴纳养老保险增加。主要用于局机关和二层单位按规定缴纳的养老保险支出。
4、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2.55万元,支出决算为52.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25%。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是缴纳职业年金增加。主要用于局机关和局二层单位按规定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5、死亡抚恤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75.22万元,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是抚恤金没有年初预算,主要用于发放抚恤金。
6、残疾人就业年初预算为5万元,支出决算为4.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20%,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是实际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有结余。主要用于局机关和局二层单位按规定缴纳的残疾人保障金支出。
(三)卫生健康支出130万元
1、行政单位医疗年初预算为55.15万元,支出决算为57.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46%,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是缴纳医疗保险增加。主要用于局机关医疗、工伤保险支出。
2、事业单位医疗年初预算为5.28万元,支出决算为5.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58%,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是缴纳医疗保险增加。主要用于局二层单位的医疗、工伤保险支出。
3、公务员医疗补助年初预算为65.36万元,支出决算为67.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91%,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是实际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增加。主要用于局机关按规定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四)农林水支出0.59万元
1、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年初预算为1.50万元,支出决算为0.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9.33%,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未完成支付。主要用于扶贫工作经费等支出。
(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069.60万元
1、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年初预算为37.20万元,支出决算为397.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8.74%,预决算差异主要是当年上级拨付商务发展、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未在年初预算中反映,用于开展商品流通等内贸事业支出。
2、其他涉外发展服务业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657.65万元,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是当年新增上级拨付中央外经贸发展资金及外贸类商务发展资金未在年初预算中反映。主要用于开展对外贸易、引进外资、对外交流合作等外贸事业支出。
3、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4.38万元,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当年上级拨付商务发展、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未在年初预算中反映,用于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六)住房保障支出82.91万元
住房公积金年初预算为78.81万元,支出决算为82.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20%,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是实际缴纳住房公积金增加。主要用于局机关和局二层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三、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66.32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1201.64万元,年初预算为1018.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7.93%。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是人员晋级晋档调整工资。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18.90万元,年初预算为133.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20%。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是有部分资金结余。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45.78万元,年初预算为164.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9.46%。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是新增退休人员。
四、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五、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7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94%,比上年决算数0.65万元,增加0.05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费增加。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70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比无变化。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比无变化。局机关和局二层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7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94%, 比上年决算数0.65,增加0.05万元,原因是公务接待增加。国内公务接待批次13次,人次164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8.90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比年初预算数133.29万元,减少14.39万元,降低10.80%,比上年决算数101.09万元,增加17.81万元,增长17.62%。主要原因是办公费用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9.4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9.4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9.4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19.4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八、预算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我部门按照《桂林市财政局关于开展市本级2022年度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市财绩效〔2023〕1号﹞要求,认真对照项目库入库时设定的绩效目标,通过定量评价和定性分析的方法,从投入、过程、产出、效益四个方面对规定项目进行了绩效自评。
按照工作要求,我局组织开展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绩效自评项目共33个,涉及财政资金 2877.67万元,部门整体自评得分95分,自评等级为一等。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项目33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0个,社保基金预算项目0个,PPP项目0个,政府债务项目0个。
从绩效自评结果来看,26个项目得分超过90分,自评等级评定为一等,5个项目得分位于80-89之间,自评等级评定为二等,2个项目得分低于80分,自评等级评定为四等。
通过绩效自评,我们发现在财政支出项目管理中存在以下问题:一是绩效指标设置不够科学合理,需要进一步优化;二是绩效指标因用款计划未批复、资金拨付不及时等原因,存在预算执行率低的情况。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全局各科室预算管理意识,科学设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及指标。二是加强项目开展情况跟踪管理,及时掌握项目完成进度,督促资金使用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