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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桂林市口岸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桂林市口岸服务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桂林市口岸服务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桂林市口岸服务中心概况
(新增单位,第一年开始做部门决算)
(一)贯彻执行国家口岸工作的相关政策;
(二)根据自治区口岸开放和建设规划,拟定桂林口岸开放和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拟订桂林口岸通关便利化的政策措施;
(四)负责指导、协调和管理口岸相关工作。
第二部分 桂林市口岸服务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详见附件:桂林市口岸服务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 桂林市口岸服务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0年度收入总计365.976832万元,第一年开始做部门决算。
1.财政拨款收入365.976832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第一年开始做部门决算。
2.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5.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二)本部门2020年度总支出365.976832万元,第一年开始做部门决算。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145.81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以及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第一年开始做部门决算。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7.30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社保及退休人员退休费。
3.卫生健康支出(类)3.66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医疗保险费。
4.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204.48万元,主要用于口岸优化通关工作人员延长工作时间补贴。
5.住房保障支出(类)4.73万元:主要用于人员住房公积金。
6.结余分配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等。第一年开始做部门决算。
7.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第一年开始做部门决算。
二、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桂林市口岸服务中心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65.976832万元,第一年开始做部门决算。
桂林市口岸服务中心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203.91万元,支出决算为365.9768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88.42万元,支出决算为145.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7.39%(压减国际航班运行保障经费43.2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以及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为7.22万元,支出决算为7.3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人员社保及退休人员退休费。
(三)卫生健康支出(类)年初预算为3.62万元,支出决算为3.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人员医疗保险费。
(四)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04.48万元。新增指标,主要用于口岸优化通关工作人员延长工作时间补贴。
(五)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初预算为4.65万元,支出决算为4.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人员住房公积金。
三、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1.1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7.45万元,主要包括:人员工资、奖金、社保、公积金、退休人员退休费等;公用经费3.73万元,主要包括:日常正常办公运转,水电等。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66.58万元,年初预算为57.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社保调基及绩效奖金增加)
(二)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87万元,年初预算为0.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三)商品和服务支出3.73万元,年初预算为3.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四、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五、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六、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万元,第一年开始做部门决算。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第一年开始做部门决算。
(二)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第一年开始做部门决算。
(三)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万元,第一年开始做部门决算。
(四)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第一年开始做部门决算。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73万元,第一年开始做部门决算。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48万元,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48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本部门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