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收藏
公共资源调用站点
文章分享
目 录
第一部分:桂林市商务监察支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桂林市商务监察支队2020年度单位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桂林市商务监察支队2020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桂林市商务监察支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受桂林市商务局委托,负责成品油、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特许经营、打击走私等商务综合执法相关事务性和服务性工作、承担有关商务活动的举报投诉受理工作,同时承担配合桂林市人民政府打击走私综合治理办公室日常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桂林市商务监察支队系桂林市商务局下二层机构,是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
第二部分:桂林市商务监察支队2020年度单位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详见附件:桂林市商务监察支队2020年度单位决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桂林市商务监察支队2020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单位2020年度收入总计39.07万元,与2019年度决算数147.82万元相比,减少108.75万元,下降73.57%。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38.82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与2019年度决算数147.56万元相比,减少108.74万元,下降73.69%,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4月份人员转隶到其他单位,相关职能也随之转移。
2.事业收入0万元。
3.经营收入0万元。
4.其他收入0.01万元。
5.上年结转和结余0.24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与2019年度决算数0.22万元相比,增加0.02万元,增长9.09%,主要原因是其他收入结余。
(二)本单位2020年度总支出39.07万元,与2019年度决算数147.82万元相比,减少108.75万元,下降73.57%。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30.1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和为完成各项商务工作任务、保障商务事业发展而发生的项目支出。与2019年度决算数97.28万元相比,减少67.09万元,下降68.97%,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4月份人员转隶到其他单位,相关支出减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2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养老保险、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与2019年度决算数12.86万元相比,减少9.54万元,下降74.18%,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4月份人员转隶到其他单位,养老保险缴纳到4月份。
3.卫生健康支出2.94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的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与2019年度决算数9.46万元相比,减少6.52万元,下降68.92%,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4月份人员转隶到其他单位,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等保险缴纳到4月份。
4.住房保障支出2.38万元,是按照国家政策规定计缴的住房公积金支出。与2019年度决算数7.59万元相比,减少5.21万元,下降68.64%,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4月份人员转隶到其他单位,住房公积金缴纳到4月份。
5.结余分配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等。2019年度决算数0万元。
6.年末结转和结余0.23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与2019年度决算数0.24万元相比,减少0.01万元,下降4.17%,主要原因是其他收入结余减少。
二、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桂林市商务监察支队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8.82万元,与2019年度决算数147.56万元相比,减少108.74万元,下降73.69%。其中:基本支出38.8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桂林市商务监察支队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129.79万元,支出决算为38.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9.91%。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30.17万元
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97.47万元,支出决算为30.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0.95%。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4月份人员转隶到其他单位,相关支出减少。主要用于单位为保证机构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3.32万元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12.25万元,支出决算3.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7.10%,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4月份人员转隶到其他单位,养老保险缴纳到4月份。主要用于按规定计缴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三)卫生健康支出(类)2.94万元
1.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7.05万元,支出决算为1.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7.09%,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4月份人员转隶到其他单位,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等保险缴纳到4月份。主要用于医疗、工伤、生育保险支出。
2.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为3.83万元,支出决算为1.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7.15%,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4月份人员转隶到其他单位,公务员医疗补助缴纳到4月份。主要用于按规定计缴的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2.38万元
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9.19万元,支出决算为2.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5.90%,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4月份人员转隶到其他单位,住房公积金缴纳到4月份。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计缴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三、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8.8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4.7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奖金等;公用经费4.0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手续费、邮电费等。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34.75万元,年初预算为108.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1.92%。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4月份人员转隶到其他单位,相应工资福利支出到4月份。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4.07万元,年初预算为20.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46%。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4月份人员转隶到其他单位,相应商品和服务支出到4月份。
四、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桂林市商务监察支队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2019年度决算数0万元。
桂林市商务监察支队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五、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桂林市商务监察支队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2019年度决算数0万元。
桂林市商务监察支队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六、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万元,2019年度决算数0万元。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桂林市商务监察支队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07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16.85万元,降低80.54%,比2019年减少11.06万元,降低73.10%。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4月份人员转隶到其他单位,相应商品和服务支出到4月份。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桂林市商务监察支队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桂林市商务监察支队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桂林市商务监察支队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