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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结果分类:A 市商函〔2022〕12号
关于2022年桂林市政协六届二次会议203号提案答复的函
尊敬的吴殷丹等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切实加大桂林米粉推广力度的建议》,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市商务局在桂林米粉推广方面的具体举措
近年来,市商务局在桂林市米粉产业领导小组(米粉办设在市工信局)统一领导下,与各相关单位加强沟通协调,结合商务职能,围绕桂林米粉产业需求侧改革,突出“销售端”重点,在加强桂林米粉宣传推介、鼓励桂林米粉走出去、开拓线上线下一体化市场等方面做了一些基础性工作:
(一)做好桂林米粉的品牌培育工作。2011年,指导桂林市米粉行业协会,成功申报获得桂林米粉地理标志证明商标。2017年9月2日,在全国商标节上成功地授予了70家三星级以上米粉销售企业和部分生产企业国家地理证明商标,统一制作了桂林米粉星级店标识、标牌。推行桂林米粉标准化,配合市场监管局编制了《桂林米粉地方规范》、《桂林米粉店建设与服务规范》、《桂林米粉店等级评定规范》等系列标准,根据制订的标准,开展了桂林米粉店等级评定,在1市10县6城区改造完成并评出桂林米粉达标店128家,星级店84家。
(二)加强桂林米粉文化建设。争取恢复味香馆、同来馆、又益轩等一批老字号,其中又益轩获评广西老字号;编写出版了《桂林米粉》专著;完成了《桂林米粉产业发展宣传片》制作,在星级桂林米粉店、室外广告屏和电视台播放;同时,积极指导米粉企业开展文化建设,一批米粉店连锁企业通过实物、图片、视频、技艺展示,在经营的同时有效了宣传了桂林米粉文化。积极协调市米粉企业,收集整理上报桂林米粉宣传策划材料,参与者央视直播桂林东西巷、“坐着高铁看中国”活动,做好桂林米粉文化宣传工作。
(三)助力桂林米粉“走出去”发展。支持桂林米粉企业参加自治区商务厅组织的“广西特产行销海外优质正印认证计划”项目,我市5家企业获得香港优质正印认定。桂林米粉企业借力香港优质“正”印认证,通过香港渠道“走出去”,2019年以来,桂林三养胶麦、桂林米粉股份等企业相继实现出口,为我市米粉走出国门带来了良好示范效应。指导桂林米粉企业加快桂林米粉配送中心建设。桂林明桂米粉、桂林崇善米粉等一批桂林米粉企业相继在市内外建设有配送中心,通过中央集中配送满足桂林米粉门店原材料需求,从而实现对外扩张开设米粉店。积极推进桂林米粉品牌进商超、进高铁、进高速、进机场、进景区“五进”工作,目前,桂林米粉已全面在商超宾馆、景区、高速、高铁、机场布局。
(四)努力扩大桂林米粉销售。近年来,组织企业参加了世界米粉大会、成都糖酒博览会、东盟博览会、广西食品糖酒博览会、天津全国糖酒会、广西名特优农产品交易会(广州)等系列大型交易会,对桂林米粉进行宣传推介促销。特别是2018年,组织召开了桂林米粉产业发展北京座谈会,“桂林米粉进北京活动”共组织36家企业参展、80余家采购商现场洽谈、近50家媒体争相报道,成交额达1.1亿元人民币。同时也着重推进桂林米粉企业开展线上销售,各米粉企业入驻淘宝等电商平台,2015年以来连续举办广西“三月三”电商节,打开了桂林米粉线上销售市场。
二、关于桂林米粉推广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您提出的桂林米粉相关方案措施未落地、与其他先进地区存在很大差距等问题,受限桂林米粉产业基础等方面实际情况,这些问题确实存在,我们在开展相关工作中也已经意识到,已经受到市委、市政府及社会各界高度关注。特别是近几年,柳州螺蛳粉产业发展迅猛,我局领导几次带队到柳州考察学习,柳州发展螺蛳粉产业的工业化思维、有效的政策支持手段、强力的宣传推广营销为我局有计划推进相关工作提供了具体思路。下一步,在市米粉办的统筹推进下,各部门根据职责形成桂林米粉宣传推介合力,通过加大桂林米粉推广力度,带动桂林米粉销售,逐步做大做强桂林米粉产业,相信桂林米粉产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一定会逐步得到有效解决。
三、下步具体举措
提案针对加大桂林米粉推广力度提出了7条具体建议,我们认为切实可行,符合当前桂林米粉推广工作实际,具有一定可操作性。市商务局将结合自身职能,按照自治区及桂林市工作部署,努力从以下几方面加大桂林米粉推广力度:
(一)加快推进桂林米粉“走出去”发展。积极争取自治区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进一步推进桂林米粉企业到市外建设中央厨房、配送中心,开设连锁米粉店,设置销售网点,逐步形成集加工、包装、仓储、冷链运输、冷藏销售为一体运营体系。支持桂林米粉企业进行出口产品认证,培养“出口型”企业,支持桂林米粉走出国门,扩大出口规模。支持三养等重点企业与国内外大型企业合作,利用更高平台资源,努力扩大生产和销售规模,支持企业做大做强,为行业发展树立标杆示范企业。
(二)继续培育保护桂林米粉品牌。推进品牌发展战略,打造一批国际国内知名品牌,将其作为桂林旅游伴手礼和桂林城市礼品。指导相关协会举办“桂林米粉文化节”等相关活动,树推桂林米粉品牌。配合市场监管部门指导米粉协会申报“桂林米粉”中英文字型商标,强化桂林米粉“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使用规范,逐步制订并推行桂林米粉系列标准,充分运用市场监管手段,打击假冒伪劣产品,保护正宗桂林米粉品牌和优质米粉产品。
(三)加大线上线下宣传推广力度。组织企业参加广交会、全国糖酒博览会、东盟博览会、广西食品糖酒博览会、广西名特优农产品交易会、香港食品博览会等系列大型展销会,争取举办特装展示,集中宣传推介桂林米粉,助力桂林企业获得更多订单,扩大线下销售。线下与线上销售并重,支持桂林米粉品牌入驻各类电商平台,打造“网红”品牌,扩大网上销售规模。继续用好广西“三月三”网购节平台,充分利用各类新媒体、新媒介大力宣传推荐桂林米粉。支持桂林米粉品牌产品参加各级各类会议、活动,多渠道宣传推介桂林米粉。
(四)形成桂林米粉推广合力。在市米粉办统筹领导下,推动各项政策措施落地,特别是争取专项资金,对桂林米粉宣传推广工作予以支持。配合市委宣传部,利用融媒体等政府宣传推广平台,重点宣传推介桂林米粉。指导相关协会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引导支持重点企业利用市场化渠道,宣传桂林米粉文化,集中推介桂林米粉重点品牌。
你们的提案具有很强的建设性,我们将全力以赴地开展工作。感谢对市商务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你们继续对我们工作予以关心并提出宝贵的批评和意见!
桂林市商务局
2022年8月31日
联系人:谢金伦 联系电话:139783213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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