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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商务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市商报〔2023〕2号)

2023-01-09 15:25     来源:市商务局     作者:综合业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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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桂林市委员会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

2022年,桂林市商务局认真落实《桂林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 年)》《桂林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 年)责任分工方案》《中共桂林市委员会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2工作要点》等文件精神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结合商务领域法治建设特点,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有效落实,全力服务全市社会经济发展,为提升依法行政工作水平、推动商务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

一、2022 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2022年,桂林市商务局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相关文件精神,紧紧围绕构建全方位、宽领域、高层次的对外开放新格局,加强“法治商务”建设,深化“放管服”改革,着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

(一)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市商务局党组把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理论中心组的“必修课”,通过集中学习、个人自学、专题讲座、撰写心得体会等方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提高干部职工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素质。及时传达学习中央、自治区和桂林市法治建设工作会议精神,以持续开展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和“八五”普法为契机,组织参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辅导讲座,充分利用“学习强国”“广西干部网络学院”“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等平台组织个人自学,并要求结合商务工作实际撰写学习心得体会文章。同时,注重通过市商务局官方网站、商务局微信公众号大力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宪法有关的法律知识。建立健全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做到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形成领导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营造遵法学法守法用法氛围。一年来,局党组以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及具体方案为抓手,6次召开党组会议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重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原文,学习《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等党内法规、同时有针对性地加强商务工作相关法律知识的学习,切实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二)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10月16日上午,组织全局集中收看党的二十大开幕会,认真聆听了习近平总书记代表十九届中央委员会向大会作的工作报告。10月25日,局党组迅速召开党组会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11月14日和12月12日,分别召开党组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会和党组扩大会传达学习了党的二十大有关会议精神。同时,通过“三会一课”“学习强国”、商务局微信群等形式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会新时代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战略部署,提高广大干部的依法执政能力和管理服务水平。

(三)深入开展法治思想学习教育。年初,成立了市商务局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专门召开了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讨论2022年市商务局法制建设工作,审议通过了《桂林市商务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分工方案》,明确了各科室法治建设工作职责和任务分工,要求全局干部职工要加强对宪法、民法典和国家基本法律及党内法规的学习。同时通过设置宣传展板等方式向相关企业和人民群众重点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等商务领域法律法规。根据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办通知要求,开展了法治政府建设民意网络测评。

(四)全面梳理完善市商务局权责清单。根据《自治区党委编办关于做好市县乡三级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自治区党委编办关于印发市县乡三级权责清单规范化通用目录的通知》(桂编办发〔2022〕2号)精神,认真对照《桂林市推行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市直部门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自治区下放行政权力事项及其他实际情况和市商务局职责分工情况,在通用目录的基础上,对市商务局权责清单进行补充、细化和完善,梳理出市商务局权责清单并按要求在市商务局门户网站、市级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和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的权责清单公布工作,接受社会监督”。市商务局目前有权责事项共36项,其中行政处罚23项、行政强制1项、行政检查5项、行政确认1项、行政奖励1项、其他行政权力5项。

(五)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今年来,市商务局严格落实各级疫情防控要求,注重在法治轨道上毫不松懈地抓实疫情防控工作,对全市重点商贸企业开展安全生产、疫情防控大检查,督促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都认真履行疫情防控属地职责,严格按照上级部署,做到宣传到位、检查到位、整改到位。加强市场监测,大力支持商贸企业和农贸市场备足货源、保障供应,努力确保全市肉、禽、米、蛋、油、果、蔬等生活必需品供应充足,确保全市消费市场平稳运行。同时,将疫情防控常态化,会同有关部门对冷库和销售冷藏进口食品的商场进行检查和食品核酸抽检,并对企业防疫措施提出了具体要求,企业全部遵照执行,今年来,全市未发现检疫阳性食品和人员感染现象。

(六)严格落实法律顾问和合法性审查制度。根据《桂林市商务局法律顾问制度》有关规定,经多方咨询比对,与三心律师事务所签订了2022年度《法律顾问聘任合同》,进一步完善了法律顾问咨询制度和工作规则,确保我局各项事务合法合规开展,保证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政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坚持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制度,出台规范性文件、作出重大行政决策和行政管理措施前,主动听取法律顾问的意见建议,确保了各项政策措施更规范、更高效。2022年,共开展合法性审查26起。

(七)不断优化公共服务。深化推进“放管服”改革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不断拓展“互联网+政务服务”广度深度,推深做实商务审批“电子证照”“证照分离”系列改革。按照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牵头做好全市对外开放、跨境贸易方面工作,推动营商环境向好发展。聚焦商务重点工作,积极争取国家和自治区政策支持。扎实推进桂林广西区域消费中心试点城市建设、争取国家、自治区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试点项目,积极争取自治区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2022年获得国家、自治区级资金超3000万元。

(八)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印发《市商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通知》和《市商务局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对审查对象及范围、审查方式及程序、公平竞争举报处理和投诉回应进行了进一步规范。年初以来,已对11个文件措施和合同规定进行了公平竞争审查。

(九)全面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年初以来,在桂林市商务局门户网站上发布商务政务信息、新闻动态、政策文件等185条,在桂林市商务局微信公众号发布工作信息261条,各级媒体刊登反映商务成绩和业务进展情况的信息近百篇。按要求在市商务局门户网站公布市商务局权责清单,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我局法定职能、法律依据、职责范围、办事流程、监督方式等事项。

(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我局承担桂林市人民政府打击走私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局党组历来非常重视反走私综合治理工作,始终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摆上突出位置来抓。坚持强化责任担当,认真履职尽责,完善制度措施,健全联防联打机制。截至目前,共整治冻库77家次,查获涉嫌走私案件20起,现货案值624.93万元,抓获涉案人员7名,为优化全市营商环境做出了应有贡献。

(十一)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积极参与全市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开展多形式法治学习教育培训活动。对照商务工作职责进一步优化三定方案。全面落实“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强化涉外法治服务保障,加强贸易摩擦应对工作,引导对外经贸合作企业加强管理,遵守当地法律法规;指导企业建立健全海外项目及人员风险排查机制,提高法律风险防范意识。

(十二)加强创新社会治理。紧扣商务工作职责,切实加强对全市商贸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管,深入开展商贸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通过日常检查、随机抽查、健全完善各项制度等方式,定期对商业综合体是否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是否按规定配备消防器具、综合体内餐饮企业燃气使用是否规范、是否安装燃气报警器等进行仔细检查,要求企业提高安全意识,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确保商贸企业安全运营。今年以来,我市商务领域没有发生任何安全责任事故。始终将12345群众诉求热线作为加强社会治理的重要环节和为群众排忧解难的桥梁纽带,用真情、用真心,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商务领域的热点难点问题,切实用高效的服务让广大企业和市民满意。今年以来,共受理12345工单27起,均得到圆满处理。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2年,市商务局法治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局党组领导法治观念得到进一步加强,依法办事能力得到进一步提高,但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要求相比,同人民群众的期待相比,同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目标相比,法治建设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为:一是少数同志依法行政能力仍须提高。近年来虽然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出台和施行了一系列依法行政制度,但部分干部的法治观念还没有完全确立起来,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还不够强,思想认识上还有误区,依法行政的重要性还没有得到重视,与落实依法行政的高标准严要求还有较大差距。二是法治工作制度还须完善。虽然近年来我局按照法治建设的标准与要求,修订了涵盖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学法普法等领域的一系列制度,有效夯实了法治建设的基础,但在新时代的发展形势与新的工作要求下,相关制度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制度的执行还有待进一步加强,特别是在依法行政和兼顾效率方面仍需找到更好的平衡点。三是普法宣传力度切须加强。局干部队伍法律知识学习有待进一步加强,一些同志对法律知识学习不够,对惠民政策理解不深,普法学习的主动性有待进一步提高,需进一步探索、创新普法学法新方式方法,提升干部学法的能动性和积极性。四是行政执法权责清单亟须厘清。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深化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厅发〔2019〕84号),“将商务等领域执法职责、执法队伍及举报受理平台整合到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体系。”2019年我市进行行政执法改革工作,桂林市委编办印发的《中共桂林市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机构编制调整事项的通知》(市编〔2019〕123号)中明确,“不再保留市商务监察支队(市12312商务举报投诉中心),市本级不独立设置执法队伍,将法律法规赋予市级承担的执法工作交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执法科和派出机构负责。”2020年4月,桂林市商务监察支队人员已全部到城区市场监管部门履职,市商务局承担的执法工作,包含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权力事项也同时交由市场监管部门承担。桂林市商务局已不具备开展行政处罚、行政检查及行政强制的职责和客观条件,建议按照权责法定的原则进一步厘清市商务局与市市场监管局之间的权责清单。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市商务局党政主要负责人严格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关于法治建设的各项重大决策部署,自觉将法治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带头学习宪法、民法典及商务工作相关法律法规,带头厉行法治、依法办事。同时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各科室负责人依照学法用法制度及具体方案等工作文件要求,落实好各项学法、用法、普法工作,实现商务领域法治政府建设水平不断提升。一是扎实推进政府法治建设重点任务落实。认真落实《桂林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中共桂林市委员会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2年工作要点》、《广西商务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方案(2021-2025年)等文件精神和“八五”普法规划,结合商务工作实际,年初专题讨论研究了本部门本年度法治商务工作计划,部署年内法治商务建设工作要点,印发《桂林市商务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分工方案》,将法治建设任务按职责细化至局各科室,落实到具体人,并于年底作为年度评先争优考核工作的一项重要指标。将全局的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进一步建立健全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的良好工作氛围。坚持“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工作制度,明确商务权责清单、负面清单,深入推进商务诚信体系建设。二是压紧压实第一责任人责任。根据《桂林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述职实施办法》的通知要求,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作为年终述职的重要内容。要求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要履行好“一岗双责”,坚持先学一步,深学一层,发挥领学、促学作用,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遵法学法守法用法。三是认真落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有关工作。严格按照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要求,做好商务领域依法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配合市营商办做好2022年度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制定工作目标、提出主要任务、明确保障措施,全力稳外贸、稳外资、促消费、兴电商,把疫情影响降到最低,加大对企业的政策支持力度,提升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企业和群众获得感。

四、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市商务局将继续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会新时代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战略部署,认真落实《桂林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中共桂林市委员会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2年工作要点》等文件精神的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商务领域工作特点和目标任务,进一步抓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的落实。

(一)进一步夯实法治建设理论基础。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精神实质,严格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和桂林市委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增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推动商务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进一步加强商务法治建设。将全局的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进一步建立健全和完善各项规定制度,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的良好工作氛围。坚持“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工作制度,理顺商务执法体制机制,明确商务权力清单、负面清单,深入推进商务信用体系建设。依法监督管理加油站、汽车流通领域、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等商务领域工作。

(三)进一步压紧压实第一责任人职责。党组书记、局长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局班子成员严格履行“一岗双责”,要坚持先学一步,深学一层,发挥领学、促学作用,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遵法学法守法用法。加强党组对商务法治建设的全面领导,建立健全商务法治建设工作机制,推动法治建设健康有序发展。严格执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年终述职制度,严格落实局领导班子定期学法制度,全面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四)进一步强化法治宣传教育。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律宣传活动。采取法治教育宣传周(月),通过集体学习、网络自学和讲座培训等形式对全体人员进行法治教育宣传,进一步增强法治意识和行政执法能力。组织开展法律宣传进企业、进乡村工作,增强全民法治观念。



                                                        桂林市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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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曹际飞,电话:0773—2816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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